绿色代表已完成的环节。
红色代表进行中的环节,
灰色代表未进行的环节。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成都高新区-大邑县结对联动“反向飞地”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标段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投兴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成都高投兴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本比选项目的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高新区星耀高新智谷中心。
2.2建设规模:装修范围建筑面积约2300平方米。
2.3比选范围:成都高新区-大邑县结对联动“反向飞地”装修项目范围内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4计划工期:总工期25日历天,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2.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须为:
(1) 设计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 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比选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比选申请,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比选申请,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装修工程的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比选申请,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
无;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其中包含投资额300万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装修工程的设计单位提供);
(2)施工资质单位: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项目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包含合同金额300万及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联合体比选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3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比选申请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比选申请,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8月9日至2025年8月13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将下列资料(详见第4.2条)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邮箱(740825645@qq.com)并电话告知(028-63066651),比选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4.2资料:
①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比选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④省外企业须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比选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注: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比选申请人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比选申请人的指定邮箱和联系方式。
③本次比选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中建滨湖设计总部2201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成都高投兴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高投兴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大邑县雪山大道199号3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438987083
传 真:/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中建滨湖设计总部A区2201
联 系 人:卢女士
电 话:028-63066651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