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代表已完成的环节。
红色代表进行中的环节,
灰色代表未进行的环节。
1.比选条件
1.1本比选项目成都高新区-大邑县结对联动“反向飞地”16、17层载体打造项目施工,项目业主为成都高投兴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成都高投兴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
1.2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高新区星耀高新智谷中心;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装饰面积约4600平方米,实施内容包括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
2.6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7比选范围:成都高新区-大邑县结对联动“反向飞地”16、17层载体打造项目范围内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4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参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个项目合同金额3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其中包含合同金额300万或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3.2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联合体比选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申请比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3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将下列资料(详见第4.2条)扫描件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邮箱(740825645@qq.com),比选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4.2资料:
①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③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比选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④省外企业须提供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比选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注: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交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比选申请人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比选申请人的指定邮箱和联系方式。
③本次比选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开选室(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中建滨湖设计总部2201)。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成都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成都高投兴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高投兴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大邑县雪山大道一段199号3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438987083
传 真:/
比选代理机构: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A区2201
联 系 人:卢女士
电 话:028-63066651
传 真:/